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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马德里系统用户!
通知您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在马德里国际标记登记制度的法律发展问题工作组第十二届会议议程上增列了暂停适用问题第6(2)条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在国际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从国际登记处获得的法律保护仍然取决于所登记或所登记的商标。申请在原籍部办理登记手续)(基本申请,登记)
工作组根据对这一问题的讨论结果,建议马德里工会大会冻结(《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上述条款的执行情况,
调查的目的是了解马德里系统用户对中止第6条规定的意见和利益,
第2段3和4)关于国际商标登记的《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国际商标登记议定书》,作为正在进行的筹备工作的一部分
请您参加关于马德里国际标志登记制度法律发展工作组第十二届会议的面试,并回答所提出的问题调查表。我们保证贵方答复的全部保密性,这些答复随后将与其他答复者的答复一并使用。对摆在你们面前的问题的答复将有助于形成俄罗斯代表团对这一问题的立场,
考虑到马德里系统用户的利益。
您的意见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非常感谢您对这次调查的答复,这次调查将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进行。2014年10月10日